这门“必修课”!持续一周,5月5日开始!
河南理工大学
大学生“劳动教育周”
活动方案
劳动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直接决定着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劳动精神面貌、劳动价值取向和劳动技能水平。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学生“劳动教育周”活动的通知》(教办体卫艺〔2022〕101号)要求,今年“五一”劳动节后第一周(5月5日至5月12日)为首个全省“劳动教育周”。为积极推动全省劳动教育周活动,切实提升我校劳动教育水平,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点和劳动态度,热爱劳动和劳动人民,养成劳动习惯,提高劳动能力,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积极探索劳动教育新模式,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充分发挥劳动教育的综合育人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活动主题
劳动淬炼成长,实践创造幸福
活动内容
1.劳动教育主题宣传
请各学院以官方网站、官方微博、新闻媒体和宣传栏等为重要宣传渠道,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灵活开展“追寻劳模足迹,弘扬工匠精神”等多种形式的劳动教育主题宣传活动,帮助学生了解劳动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意义,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教育引导大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坚定青年使命,在真实的劳动实践中身体力行地体会劳动蕴含的优良品质。
2.集体公益劳动时间:5月5日-5月12日,上午7:00 - 9:00,下午16:00 - 18:00。地点:各学院楼、校园公共基础设施。内容:(1)劳动教育内容:对区域内教学楼内外进行保洁,对道路上的枯枝干叶进行清扫;对区域草坪内白色垃圾、枯枝干叶进行清扫;在指导老师的带领下对干旱的草坪进行浇灌、清除杂草;对区域内的卫生死角进行清理;对区域内的宣传展板、指示牌、垃圾桶进行保洁。(期间产生的各种垃圾,由后勤部门负责清运)(2)劳动教育区域:有独立学院楼的学院,以学院楼内外环境卫生和绿化保洁为主开展集体公益劳动。没有独立学院楼的学院,请提前与后勤部门联系确定一块校园公共区域开展集体公益劳动。(劳动区域分配见附件)(3)劳动教育工具:各学院可根据需要自行采购大扫把、小扫把、簸箕、拖把、一次性塑料手套、劳保手套、毛巾等劳动工具和防暑降温药品,总额不超过1000元。
3、工程实践教育时间:5月5日下午、5月6日上午、5月6日下午、5月10日上午。地点:创新创业学院(工程训练中心)。内容:主要开设陶艺技术、3D打印技术、激光加工技术、钳工技术、铸造技术、锻压技术等6个实践教学项目,每批次(半天)180人。请有意向的学院于4月26日前与创新创业学院(工程训练中心)联系,以便做好教学安排。联系人:吉春和,联系电话:3988032。优先为测绘、资环、数信、文法、应急、外语、音乐、体育等未开设工程训练课程的专业开设,学生进入学院(中心)实训场所须执行“工程训练教学规范”的穿戴着装要求,严格遵守工程训练安全管理规范。
4、服务性劳动实践时间:5月5日-5月12日,中午11:00 - 13:00,晚上18:00 - 20:00。地点:南校区学苑、学子、学士餐厅,北校区学林餐厅。内容:就餐期间维持就餐秩序,餐后清理餐桌摆放桌椅、回收餐具、清扫餐厅卫生。每批次每个餐厅可安排10人服务(工作中可提供员工餐)。请有意向的学院于4月26日前与后勤餐饮部门联系,以便做好活动安排。联系人:李永胜,联系电话:3987293。
5、特色劳动实践学院可根据专业特色和学生特点安排贴近学生生活的特色劳动课程和劳动实践活动,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高空作业、严重污染、辐射大等易对身体或心理造成危险或危害的劳动任务。
活动要求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劳动教育由学生所在学院组织实施,各学院应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认真研究制定劳动教育周活动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各项活动。学校将根据工作安排适时组织开展劳动教育周活动启动仪式。
2、创新方式,加强宣传。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围绕活动主题,持续开展重点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切实可行的劳动教育周宣传和实践活动,做好劳动教育主题宣传,提升劳动教育水平和质量,掀起开展劳动教育的热潮。
3、压实责任,防范疫情。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杜绝麻痹懈怠思想,确保劳动教育周活动安全有序。
4、严密组织,确保实效。劳动实践活动以班级为单位安排,尽可能覆盖所有专业。学院应安排专人负责劳动教育,包括开展劳动课教学和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做好劳动安全教育,负责学生劳动安全和过程管理,负责评定学生劳动表现等,确保劳动教育取得实效。
进度安排
(1)4月26日前,各学院组织宣传动员;
(2)4月27日 - 4月30日,制订详细的活动方案和工作计划,以电子版形式报教务处劳动教育教研室(电子邮箱:jyk@hpu.edu.cn联系人:娄红立);
(3)5月5日 - 5月12日,按照计划组织实施;
(4)5月20日前,认真总结“劳动教育周”活动开展情况,将活动总结和典型案例等文字和图片素材归纳整理后报送教务处劳动教育教研室。
南校区劳动场地分配情况
一、学院楼分配:
(1)测绘学院(2)土木学院(3)资环学院(4)能源学院(5)机械学院(6)安全学院(7)电气学院(8)音乐学院(9)数信学院(10)财经学院(11)工商学院(12)体育学院(14)材料学院(15)计算机学院
二、公共区域分配:
(13)(16)(17)(18)(19)号场地,由物电学院、应急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化工学院、马克思学院与后勤部门联系确定。
南校区后勤部门负责人: 白万备
联系电话:3987289
北校区劳动场地分配情况
学院楼及公共区域分配:
(1)文法学院(2)建艺学院(3)软件学院(4)医学院
北校区后勤部门负责人:王景琳
联系电话:3987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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